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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贫困人口医保受益水平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提高贫困人口医保 加入时间:2019/1/16 10:04:47

  10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订的《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公布。3个部门要求,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

  《方案》提出了医疗保障扶贫的六大目标。一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逐步均衡城乡差距。三是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四是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五是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六是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具体措施:加大医疗救助财政投入,落实分类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政策;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增加大病保险筹资并巩固完善倾斜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准入药品和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按规定转诊的贫困患者,省域内就医结算执行所在统筹地区同等支付政策;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现市(地)域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总体负担。

  《方案》要求,既要狠抓落实确保扶贫任务全面完成,也要高度重视防范出现不切实际过高承诺、过度保障、不可持续的问题。各地在现有医保制度之外自行开展的新的医疗保障扶贫措施探索,要在2020年年底前转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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