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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加入时间:2018/12/27 22:32:39
近日从吉林省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将取消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限制门槛,对0~6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都提供康复救助。
《意见》明确,一是取消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限制,明确对0~6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都提供康复救助,不限定贫困级别。二是结合实际提标扩面,坚持兜底保障。现设服务项目14项,其中5项提高了标准,3项救助年龄由0~6岁调整为0~16岁,1项由一次性救助调整为6岁以内连续救助,今后还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多渠道落实救助经费,坚持政策衔接。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全省社会保障体系中统筹规划,与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临时救助制度紧密衔接,在财政经费保障的同时,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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