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医药强省有了法律保障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近日出台,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广东省中医药强省建设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
如何保障中医药服务?该《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科学合理设置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中医门诊部等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将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诊疗全面融入广东抗疫大战大考,中医药发展成效得到了充分检验。该《条例》明确,发生新发突发传染病时,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机制。
在中药工业年总产值突破600亿元的成效下,广东进一步推进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条例》提出,在省级层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合作;在县级以上层面,支持开展以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中药新药研发创新,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和工艺研发传统中成药,培育岭南特色中成药品牌。
在医保兜底方面,该《条例》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治疗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库。
该《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和违规违法行为作出明确责任界定和处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