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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幼师发与男童亲吻视频称想犯罪 其可能涉嫌强制猥亵儿童罪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女幼师发与男童亲吻视频称想犯罪 加入时间:2020/7/10 14:20:26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为女性。
但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条款中明确受害对象包括妇女和他人,也就是受害对象包括男女,甚至还着重强调猥亵儿童系情节严重,从重处罚。
然而,近日,女幼师在网络发布一段视频,视频中的两名女幼师与男童嘴对嘴亲吻,并配文:“我想犯罪怎么办?女朋友在此,我可以等他十年”等言论,引起社会广大关注。
教师本身就是教人育人,肩负着社会更大的责任,应该更高严格要求自己坚守道德标准,遵守教师相关法则,教师喜爱学生有很多方式,但是不能以这种方式对儿童学习进行“侵害”,确保每个儿童的健康成长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更何况是身为人民的教师。
最后,小编想对涉事教师说:教师是社会公认的神圣职业,请你别玷污它,如果你真想犯罪,法律可以成全你,你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已经涉嫌强制猥亵儿童罪,满足你的要求,请以后高抬贵手、高抬贵“嘴”,别再做侵害儿童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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