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通过,港澳办、中联办发声:坚决拥护
来源:海外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国务院港澳办:坚决拥护和支持实施香港国安法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0日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国务院港澳办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这一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到位。
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是“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强大制度保障,香港也将迎来变乱为治、重返正轨的转机。
声明指出,香港国安法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兼顾“两制”差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这一法律将使香港拥有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
声明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执法、司法机构都将依法履职尽责,共同确保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执行到位,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产生应有的震慑力,彰显法治威严。
声明重申,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恫吓和制裁都动摇不了香港的国际经济地位,更吓不倒中国人民。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中联办:坚决拥护香港国安法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30日发表声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对此我们坚决拥护,并将全力支持特区政府和中央驻港国安机构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
声明强调,在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之际,这部关乎香港长治久安、关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法律颁布实施,对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来说都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肩负着14亿中国人民的重托,依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有关立法工作,并广泛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有关主要官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省级政协委员、香港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立法程序周密规范、科学民主。香港国安法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很好地体现了“一国”和“两制”的统一、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权益的统一。这部重要法律的实施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进入了新里程。
声明表示,按照法律规定,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都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共同构成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香港中联办将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定支持有关机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制止、惩治极少数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保护大多数市民合法权利和自由。香港是法治社会,市民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希望并相信香港社会能够形成学习、尊重、遵守香港国安法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
声明特别指出,中央对香港国安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已经作了认真评估和充分准备,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央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决心,不要低估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后的刚性约束,不要低估中央和特区有关机构严正执法的能力。
声明最后强调,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香港由乱而治、重新出发。中央坚持“一国两制”的决心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将继续全力支持香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相信风雨过后,“一国”之本更加巩固,“两制”之利更加彰显,香港发展的前景更为广阔。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