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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骨灰被娘家人盗走8万元卖掉配阴亲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女子骨灰被娘家人盗走 加入时间:2020/12/11 22:30:52

  【女子骨灰被娘家人盗走卖掉配阴亲】11月26日,河北省黄骅市市民李清山向记者反映,其兄弟媳妇康菲菲的坟墓,在农历十月一日之前的一个深夜被人盗挖,康菲菲的尸骨及陪葬的“三金”下落不明。经公安侦查,发现盗取康菲菲尸骨及陪葬“三金”的人,是康菲菲的亲生父母。康菲菲的父母为何要在女儿去世12年后“盗走”其尸骨?中间隐藏着怎样的恩怨情仇?康菲菲父母“盗取”自己女儿尸骨和陪葬“三金”的行为是否违法?

  娘家人深夜“盗走”去世12年女子尸骨,并在空棺里放了一个大红水萝卜

  每天晚上准时直播的李卫军,已经有半个多月没了动静。他整天闷闷不乐的,已经远离树立在床头的直播杆,即便平台每天有50元的分成,他也没了兴致。

  “他们娘家人半夜偷走了我儿媳妇的尸骨,不仅侮辱了我的儿媳妇,也侮辱了我们这些活着的人。”11月30日,已经70岁的李卫军道出了他闷闷不乐的原因。

  李卫军口中的“儿媳妇”,指的是他的二儿子李清风已经去世12年的妻子康菲菲。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李卫军说,今年农历九月二十九日,他们上祖坟去上坟时。发现康菲菲坟墓上防止水土流失的红砖被扔得乱七八糟,判断其坟墓遭到了盗掘就报了警。吕桥镇派出所的民警很快便赶到了现场,在民警的监督之下,他们挖开坟墓,打开棺材,发现钉死在棺材上的四个大钉已被人起开,棺材内康菲菲的尸骨和陪葬的”三金“不见了。棺材里只剩下一个红色的大水萝卜。”一个萝卜一个坑”,因为棺材不能空着,盗墓者盗走了尸骨,就用萝卜来填空下来的“坑”了。

  出警民警看到坟墓被盗后,可能感觉案情比较严重,就叫来黄骅市刑警六队的民警进行勘察。两天之后,刑警六队出警民警告诉李卫军家,其儿媳妇康菲菲的尸骨是被其娘家人取走的,其娘家人也承认了。后来,李卫军家又打听道康菲菲的尸骨被取走后,又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配了阴亲。

  11月30日上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在乾港村西五六百米的一处小树林里,见到了康菲菲的坟墓。她的棺材已经被挖开,厚实的棺材盖,斜躺在隆起的坟土上,上面的大铁钉已经弯曲。而厚实的棺材,还座落在墓坑中,里面空空如也。李清山说,那个后来放进去的大红萝卜,被警方作为证据拿走了。

  趁给母亲圆坟时,兄弟五个去了女儿坟地挖开了墓葬

  李清山所说是否属实?娘家人为何要“盗”走康菲菲的尸骨?12月1日中午,记者见到了康菲菲的父亲康新正,和随后回到家中的康菲菲的母亲郝桂花。

  康新正承认,康菲菲的尸骨,是他们给取走的,取走的时间在半夜12时多。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去,是因为当天是其母亲去世的第三天,需要给母亲圆坟。12时圆过坟后,他们老弟兄五个就开着车去了康菲菲的墓地。到了那里,便挖开坟墓打开了棺材,发现康菲菲“嘛玩意都没烂”,衣服还好着,下葬的时候扎的小辫子还保持着,只是皮肤没了,身上的肉没了,只剩下了个骨头架子,他们就用棺材里面的被褥子兜起尸骨,放到车上拉了回来。他们拿出尸骨后,又把坟墓按原样给回天了,还特意按当地的通常做法,放了一个从集市上买来的大红萝卜。

  但康新正说,在起坟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看到“三金”,孩子死的时候,看到给她戴上了,但下葬的时候有没有放进去并不清楚。而随后,从外面回来的郝桂花则承认,他们把“三金”也取回来了,这个应该归他们娘家所得,但她们不会要,给女儿再说亲事时会作为她的嫁妆给其陪葬。

  郝桂花随即找到“三金”给记者看。记者在一个红色塑料袋里看到,里面装有两个金耳环、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手镯,它们的颜色已经变得黯淡无光,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毛发。

  怕“打仗”,才选择半夜12点多去取尸骨

  说起为何在女儿去世12年后才取走她的尸骨,郝桂花说,几个月前,她和丈夫康新正生气伤了心,就想去女儿的坟前哭一场。但到了女儿的坟前,却发现李家的祖坟已经迁走了,唯独把女儿的坟墓留在了原处。她认为李家把她女儿给扔了,她心疼小丫头,就想把小丫头的尸骨取回来给她找个好归宿。此外,小丫头死了之后,李家便跟他们断了关系,既然早就断了亲戚关系,更没有把女儿尸骨留在这里的道理。

  郝桂花说,发现女儿被扔下不管后,她曾经打电话质问李卫军起坟为何不告诉她,还问为何把她闺女给扔下了,但李卫军解释说没扔下,之所以没迁康菲菲的坟是因为她是孤坟,不能进祖坟。当她表达了想把闺女尸骨取回去的想法时,李卫军骂她“吹牛”,两人没有商谈成。随后,她又托时任派出所所长代为商量迁葬康菲菲尸骨的事儿,但所长回话说没说成。

  不得已,她便到黄骅市“请示”了三位律师,问迁走姑娘的尸骨犯不犯法,三位律师都回答说不犯法,他们又告诉她迁坟虽然不犯法,但迁坟时如果“打仗”伤了人那就犯法了。为了避免“打仗”,她们才选择了深夜去取女儿的尸骨。

  (康菲菲尸骨和三金被“盗”后的空空棺材)

  李卫军承认,郝桂花之前确实打电话质问过他迁坟时为何没告诉她,当时他解释说,他们兄弟六人,孩子们也是兄弟六人,坟地面积小怕将来不够用,老哥六个就商量着把坟墓迁到一块更大的地方。但迁坟是哥六个的事儿,他一个人都做不了主,即便告诉了郝桂花也没有用。再说,按照风俗,康菲菲的坟是孤坟,死得还年轻,根本就不能动,只能将来儿子死后跟儿子一块埋进祖坟。但郝桂花要把康菲菲的尸骨取走,让他很生气,就说她“吹牛”;至于郝桂花说曾通过中间人说合这件事,他根本不知道。

  李卫军也承认,儿媳妇死后,康家有白事儿送帖子来,他给扔了;此后两家也确实没走亲戚。“那是因为儿媳妇死时,他把我们家折腾得太厉害了。”

  (康李两家因康菲菲喝药身亡结怨,又因盗尸结下新仇)

  新娶的媳妇半年后喝下农药,死因各执一词

  原本可以协商的事儿,最后竟发展到深夜“盗取”尸骨的地步,究其原因还在于,两家的恩怨结得太深了。

  原本,2008年农历二月初八,李卫军的儿子李清风经人介绍,与郝桂花的女儿康菲菲结了婚之后,两家的关系处得不错。。康家养虾,隔个三天五天,就会给李家送鱼送虾;李家也会经常会回报烧鸡啥的。但这种融洽关系随着康菲菲喝下半瓶百草枯之后,便戛然而止。

  据李清风讲,当年的农历7月26日,康菲菲回娘家看望生二胎的大嫂之后,于7月29日回到他们所经营的店铺中。当晚9时准备睡觉时,康菲菲背着他接手机,他怀疑她又跟人联系,便去夺她手机查看,但康菲菲不给他看,两人便发生了冲突。康菲菲一气之下离开了住处,他以为她走一会儿就会回来,就没跟着去,但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她没回来,就出去找了一圈没找到,以为她回了娘家,便没再找。第二天发现还没回来,就打电话告诉了父亲,派人找了一天没找到。到了晚上9时左右,有人给他打电话,说康菲菲在南大港一家旅馆喝了百草枯,正在医院抢救。他们赶紧赶过去,并把她转到沧州市一家医院,但抢救了两天两夜,也没抢救过来。

  (康菲菲是不是在当年的这家旅馆出了事儿,李卫军已经吃不准了)

  说起两人冲突的原因,李清风说,他怀疑康菲菲外边有人。但郝桂花说女儿很本分,做不出出格的事儿。

  郝桂花认为,女儿死得太屈了。她曾质问李清风:康菲菲离家出走时他为何不去找她?为何不打个电话问问回娘家没有?为什么走了一天一夜还不通知娘家人?

  李卫军则说,第二天一大早,儿子发现康菲菲还没回家后,就打电话告诉了他。他就去康家去寻找。康菲菲的父亲康新正一听女儿找不到了,便说“坏了,赶紧去河边找找”。他怀疑康新正知道女儿喝药的原因。

  李卫军还说,康菲菲自杀前,曾写下遗书,说公公婆婆很好,丈夫也不错,但她要求家人在其死后不要难为南大港的那个人……康菲菲离开家时,没有带钱和身份证,谁帮助她开的酒店,又是谁帮她买的农药?

  郝桂花则说,她是到女儿女婿所在的下铺村赶集时才得知女儿失踪的消息的,李家之前并没有告诉他们。他们也不清楚遗书的事儿。

  (李清风站在破败的老宅内,回忆当年媳妇康菲菲娘家人闹丧时的情形)

  出殡“闹丧”,结下仇恨

  两家人对康菲菲的死亡原因各执一词,但更大的矛盾,发生在康菲菲的出殡问题上。

  李卫军说,康菲菲死亡后,他们花1800多元给康菲菲买了衣服,但回来后康家人认为太便宜,又让去南大港买了4000多元的衣服和“三金”。买这些也就罢了,更过分的是,下葬时康家人执意要陪葬“三金”。但这种行为,相当于在坟墓里埋入了一个“风水煞”,对他们家后人极为不利。

  李卫军说,买完衣服和“三金”后,本以为可以出殡了,但康家又提出了让其大孙子为康菲菲打幡,但大儿媳和其娘家人不同意,为此大儿媳与大儿子还打了一架。没办法,他们家只好找了个近门的孩子来代替。“这是个天大的人情,我们还一辈子都还不完,以后孩子结婚、生孩子、买房子,我们都得第一个表示。”

  解决完打幡的问题,康家又提出将康菲菲的遗体埋入李家祖坟,但按照当地规矩,孤坟和死亡的年轻人是不能进祖坟的,但李卫军还是答应了。按其儿子李清风的理解,这是康家人用心险恶,不想让他再娶媳妇了,因为没有人愿意以“二房”的身份进入祖坟的。

  康家所有的要求都解决了,但令李卫军没想到的是,康菲菲的母亲郝桂花又装病住了医院,他们送去2000元慰问金后,她就立马“钱到病除”了。

  李卫军的说法,得到了当年主持康菲菲丧事的“总理”李振旺的证实。李振旺说,这明显是在糟践人,“让你过不了了”。明明三天就可以出殡,一直折腾了五六天。这五六天得多少钱花?娘家人每天来五六十个人,加上村里帮忙的,每天一百多口人吃饭,还得吃整席。仅吃饭的花费每天就得2000多。

  郝桂花认为,他们并没有刁难李家。退一步讲,她姑娘在李家死了,她要真想刁难,就会去法院起诉李清风,追究他的责任,问其要10万元的赔偿金并不为过。

  她承认,确实让李家又买了衣服,因为之前所买的衣服是老年人的寿衣;她们也确实提出了入祖坟的要求,但那是因为李家告诉他们,“有要求尽管提”;她住院时因为悲伤过度昏迷不醒,李家也确实去看望并送了2000元钱,她是第二天才出的院。至于吃饭问题,她们都回了家,只在出殡当天早上吃了整席。

  因为康菲菲的死亡,两家人反目成仇,并造成了双方无尽的伤痛。李卫军的妻子称,因为闹丧,她气得精神出了问题,至今仍然需要依靠药物来维持;而郝桂花则称,她因女儿的死亡得了心脏病,心脏放了两个支架,还有一个需要放。

  (康家为康菲菲尸骨新修的囚棺木的建筑,这种建筑多使用于配阴亲)

  8万元的阴亲到底有没有配成?

  固有的矛盾尚未化解,两家人又因为“盗尸”而产生了新的矛盾。

  李卫军的大儿子李清山通过亲戚打听到,康家盗走女儿的尸骨后,转手以8万元的价格把康菲菲的尸骨卖给了刘场村的刘道临家,并定于农历十月初九与刘家早亡的儿子举行阴婚。“很显然,他们是先找好了买主,然后才去盗取尸骨的。”

  李清山将此情况第一时间告知了警方,并通过中间人劝说刘家,他们已经报警,不要进行合葬。从中间人反馈的消息来看,刘家得知情况后,便给康家打了电话,问怎么办,而康家则说:“你不要担心,有什么事我们担着。你如果不要的话我们还有下茬(别的人家)。”

  李清山认为,康家说“还有下茬”,显然联系的还不是一家买主。而事实上,像康菲菲这样死去时比较年轻的姑娘的尸骨,在阴亲市场上是非常抢手的。在当地,自古就有配阴亲的习俗,那些没取过媳妇的死亡男人,或死后媳妇改嫁的男人,都要配一门阴亲才能进入祖坟。乾港村90岁的老人李振旺说,这都是迷信,“没嘛用”,不过是为了求得生者的心安。因为死去的男多女少,每有未婚的女的死去,便会引起疯抢。记者在沧州市海园市场的中介一条街上看到,该街数十家中介公司中,其中有不少就兼营说阴亲生意,价格在十几万到二三十万不等。所以,康菲菲“还有下茬”好不为怪。

  康菲菲的父亲康新正承认,康菲菲的尸骨取回来之后,确实给她说了一门阴亲,男方是刘场村的,30多岁,是出了车祸死的,死后媳妇走了,留下两个孩子。之所以找他,想的还是要给女儿找个好的归宿,过年过节能有个人给她烧烧纸。他也承认收了对方8万元彩礼钱,但这个钱在女儿“出嫁”时会回过去。

  康菲菲的母亲则说,取康菲菲尸骨之前,她花了3000多元给女儿买了口棺材,还花一两千元给其置办了衣裳,然后把她埋在了村北的一处田地里。她称有说阴亲这回事儿,但因为李家报了警,原定的“结婚”合葬日子被取消了。

  在康新正的带领下,我们在村北的一处荒田里找到了康菲菲的坟墓。这实际上是一处突兀在地面之上的棺材样的小房子,用砖砌成,外面抹了一层水泥。康新正说,取康菲菲尸骨之前,他们就在此地放好了棺材,也买来了砖块和水泥。当天取回来之后,就把康菲菲的尸骨放进了棺材,第二天又在棺材外面盖了这个小房子。

  随后,记者又去刘场村找刘道临求证。但刘道临一家人并不在村内居住,而是搬到了天津塘沽。该村七八位村民表示,并未听说刘家孩子配阴亲的事儿。要是他家孩子配了阴亲,村民应该都知道。因为配阴亲跟活人结婚一样隆重,要按时辰去娘家娶,要举办结婚仪式,要大办酒席等。

  (记者在刘场村并没有找到刘道临儿子的坟墓,但其周边有不少这样囚着的等待配阴亲的棺木建筑)

  按照村民的指点,记者前去查看刘家儿子的坟墓,但并未找到。闻讯赶来的刘场村村支书刘先生说,刘家儿子的坟墓就在我们刚去的铁道下穿涵洞口附近,没有“囚”在地面,而是埋在了地下。在刘、康两家定下阴亲之后,他接到了乾港村支书的电话,说李家已经报了警,不要再合葬了,免得人财两空。刘家就有点担心,就退了亲,康家把8万元彩礼钱也退了回来。

  对于康家给康菲菲所造的坟墓,李清山认为,这是一座遮人耳目的假坟墓,应该是康家怕出事想的招数。事实上,他也找刘场村的熟人问了,对方说因怕出事,康菲菲已经和刘家孩子悄悄合葬了。

  “他盗墓已经犯法了,现在还把姑娘卖了挣钱,我一定要追究康家的责任。”李清山说。

  (刘场村刘家祖坟,没有发现新添的坟墓)

  “倒卖”自己女儿的尸骨犯不犯法?

  取走自己女儿的尸骨算不算盗窃?将女儿的尸骨给人配阴亲犯不犯法?

  李清风说,自案发报警之后过去了半个多月,黄骅市刑警六大队民警对康家的盗取尸骨行为并未立案,也未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他们认为,康家取走自己女儿的尸骨,并没有犯法。

  11月29日,李清风陪同记者查看康菲菲的墓地时,一位警官给他打电话,让他到刑警大队去办受理盗窃“三金”案的相关手续,办完手续,至于立不立案,一个月内会给出答复。而关于盗窃尸骨的行为算不算盗窃的问题,该警官称,因康家是康菲菲的直系亲属,有血缘关系,他们有权力取走其尸骨,不算盗窃。

  李清风对此说法很不满。他反问道:康菲菲埋在我家祖坟里,我们又结了婚,她是我的媳妇,我死后我们要合葬在一起,其娘家人偷偷弄走不是盗窃是什么?如果娘家人盗走不算盗窃的话,他们今天高兴就今天盗一次,过几年高兴就再盗一次,盗一次卖一次,阴亲又没有重婚罪,以后大家都来效仿,这社会不就乱了套了吗?

  11月30日,记者致电黄骅市刑警六大队主办此案的吕警官。吕警官表示,如果有事的话需要到刑警队来谈,在电话中不方便谈;但当记者在黄骅市刑警六大队找到他时,他则表示其本人拒绝接受采访,有事儿可找冯队长。而冯队长则在电话中说,他不在办公室,该案正在侦办中,他们暂时拒绝接受采访。

  对于上述问题,河南阳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峰认为,娘家人取走其女儿的尸骨,构不成盗窃尸骨罪,因为死者康菲菲与男方属于姻亲关系,而与其父母则属于血缘关系。如果康菲菲自己有孩子,则她父母取走她的尸骨会伤害到孩子的感情,因而可能构成盗窃尸体罪;但如果没有孩子,随着其死亡,姻亲关系就灭失了,她的尸体的管理权等就属于跟她有血缘关系的的父母所有了,跟男方没有任何关系了,则其父母可以任意处置。

  至于取走“三金”算不算盗窃的问题,刘建峰认为,该“三金”是当时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和尸体一块埋葬的,这就等于双方都同意“三金”的管理权属于尸体,但这个尸体管理权等又属于女方家属所有,因而取走“三金”也算不上盗窃。

  河北齐誉律师事务所的崔律师则有不同的意见。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的行为……”在本案中,康菲菲的尸体已经在李家坟地埋葬了十二年,她的娘家人在李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盗取康菲菲的尸体出卖给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尸体罪。

  对于康家取走“三金”问题,崔律师认为,康菲菲棺材内的“三金”价值二万余元,康菲菲娘家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康菲菲的娘家人取走尸骨符合构成盗窃尸骨罪的要件,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崔律师认为,本案中康菲菲家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安机关依法应追加其刑事责任。但黄骅市公安机关以“是康菲菲娘家人盗窃尸体、盗取棺材的黄金饰品”为由,迟迟不予立案,属于严重不作为。此事在黄骅当地造成极恶劣的影响,给后来民风彪悍打下基础,李家周边村民都在关注这件事情。李家人已提出控告要求追究黄骅市公安局对本案应予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责任,同时还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康翠翠娘家人盗取尸体罪、盗取罪的刑事责任。

  (注: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李卫军、李清风、李清山、李清明、康菲菲、康新正、郝桂花、刘道临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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