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澄清研发费用自相矛盾:口径差异所致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30日电 (闫淑鑫 实习生 余妍辰)近日,一篇题为《研发费用自相矛盾,4500万不易而飞,靠一根鸭脖撑起市值500亿的“鸭脖之王”被高估了吗?》的文章在网上传播,直指绝味食品2017年年报中的研发费用,与该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的上期金额相差4500万元,引起投资者关注。
30日早间,绝味食品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2017年年报“经营成果分析”章节中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与2018年财务报表列报的上期研发费用存在差异,系公司产研结合下业务口径对于研发费用投入的理解与2018年6月财政部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的研发费用存在口径差异。
绝味食品介绍,公司主营业务为休闲卤制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研发模式为产研结合。在2018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下称15号文)之前,公司年报“经营成果与分析”章节中基于公司产研结合的紧密性,对于“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的定义范畴不仅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还包括部分参与产研结合的生产工人工资、物料消耗以及折旧摊销等。这部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公司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并未列示为“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仅为“经营成果分析”中业务口径的归集列报。
绝味食品称,2018年6月16日,财政部发布15号文,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财务报表科目,并对其定义进行了明确,公司根据财政部定义的研发费用口径,按照最新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了归集列报,并依据新口径追溯调整列报2017年度财务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业务口径与财务口径统一后,年报“经营成果分析”章节中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投入”与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金额一致。
据绝味食品披露,2017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5250.33万元,其中工资性费用420.29万元,非工资性费用259.93万元,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4570.12万元。